| 近年来,巴州区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积极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把好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市机制,实现全程监管。各基层工商所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产品、农机具及零售配件等农资商品进行质量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商品质量监测结果,把不合格农资产品清出市场。积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把农民投诉比较集中、诚信度较差的农资经营者和未从农资主渠道进货的农资商品作为监管的重点,狠抓农资经营大案要案的查处。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督促和帮助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农资保管、质量监控、销售记录、优质服务和承诺等制度。建立农资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力支持农资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大力支持创建农资诚信企业,扶优扶强。
大力优化农村商品市场环境。通过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强化对农村商品市场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广告市场的监测和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欺骗和误导农村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
支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经营形式发展。支持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鼓励、支持农村能人领办各类经济实体;鼓励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消费品连锁经营,扶持发展村镇连锁超市、“放心店”、“便民店”等。
保护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切实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指导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注册工作,引导农村个私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大力扶持农产品龙头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促进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的调整。加强对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识行为,从源头上制止假冒侵权行为的发生。
积极推进“订单农业”。把“订单农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引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充分发挥合同行政调解职能,及时为农民排忧解难,严厉打击利用合同坑农害农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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