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州区三河场镇强化问责,有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该镇采取镇级领导干部包干到项、单位部门包干到段、机关工作人员包干到块、住户业主包干到点的办法,将环境整治情况与镇、村干部职工的工资挂钩,每月浮动工资的30%;与部门的综合预算挂钩,实行倒扣,扣完为止。实行住户、业主和挂包单位负责制、责任人负责制、督查考核奖惩机制。自3月12日起,每三天一次督查、七天一次通报、半月一次汇报、一月一次考核。对考核在倒数5位的村(居)、单位每次罚款100元,对评选为差的村(居)、单位负责人第一次实行警告,第二次实行通报、检讨,第三次给予免职,对连续3次评选为倒数3位的村(居)、单位负责人,依法按程序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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