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决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2008年收取实施范围内企业2007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2007年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收取部分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
中国政府网9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决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详细]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
国发〔200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决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进入意见全文]
  
====聚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下同)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
1. 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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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小词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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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指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
2.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
3. 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
4. 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
5. 其他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
1. 资本性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2. 费用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
3. 其他支出。
具体支出范围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中国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组织实施时间表公布
意见公布了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组织实施时间表: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2008年收取实施范围内企业2007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2007年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收取部分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各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时间、范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详细]
国有资产法或年底审议 国资委力推配套规范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座谈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全国人大正在加快起草《国有资产法》,国资委将积极配合该法的调研论证。
有国资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事实上,《国有资产法》已起草到第六稿,本来应可在今年8月底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由于种种原因,审议可能将拖到年 底。此前,还有消息指出,在2007年立法计划中,已经安排在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国有资产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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