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员会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中市巴州区委员会
巴州新闻 | 巴州政务 | 巴州区情 | 巴州文化 | 巴州旅游 | 巴州商务 | 历史沿革 | 风土民俗 | 红色老区 | 特产特色
媒体头条 | 新闻热评 | 部门传真 | 电影频道 | 理论调研 | 政策解读 | 乡镇在线 | 富民惠民 | 本站专题 | 网站留言

您现在的位置: 四川巴州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媒体头条 >> 四川日报 >> 文章正文 特别专题推荐:2008年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考核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08年8月7日

    近期宣传要点
  
2008年7月25日

    关于公开招考部分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2008年7月24日

 
 
 
没有相关文章
《做好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更多...
《做好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作者:傅晓蕾 文章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3 8:26:28

      1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做好地震灾区下一阶段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提出要求。
    做好治疗和康复工作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重症伤员医疗救治的组织和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治疗效果。各地要认真做好地震出院伤员的后续治疗和康复工作,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医疗机构应积极与各级残联沟通协调,对具备条件的截肢、截瘫患者要及时安装义肢或发放附具,对于颅脑外伤、四肢骨盆伤等需要医院内康复的患者,应采取相应的医疗手段进行康复治疗,同时积极辅助以心理康复和心理危机干预。
    确保防疫工作全覆盖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确保防疫工作覆盖到所有村、所有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所有集中供水点,狠抓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

     深入开展以治理环境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情监测工作。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总负责的责任。全力保障安置点、集中生活区、建筑工地、学校、大型群宴单位及救灾物资集中分发场所的食品安全。
    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医疗秩序
    尽早恢复正常医疗卫生秩序,保证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有序、可持续运转。
    灾区政府要统筹规划并组织好临时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建立过渡临时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疫机构。要优先安排基本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疫设施的恢复重建。
    落实灾区困难群众过渡性基本医疗照顾措施,尽快恢复灾区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运行,妥善解决灾区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结束后,灾区群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制度解决。

文章录入:李天富    责任编辑:李天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主办: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巴州区新闻中心
    新闻热线:(0827)5222532 8686205 投稿邮箱:scbzxw@126.com
    在线QQ: 537377 46643457 282328480 蜀ICP备:081029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