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彬主持 任命蒲波为副市长、代理市长
6月4日上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仲彬主持会议。会议决定任命蒲波为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会议接受了雷洪金辞去巴中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蒲波副市长为巴中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耀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桂英、周茂琦、吴文斌、谭启汉、张玉策和秘书长钟廷学出席会议。副市长陈延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兰新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支卫平和市政府秘书长郭宝渝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接受雷洪金辞去巴中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关于提请任命蒲波为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蒲波为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情况说明》、《关于蒲波为巴中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李仲彬说,省委决定蒲波同志来我市工作,是省委从全省工作大局出发,根据市州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巴中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实际通盘考虑,是工作的需要,是正常的调整;也是省委对干部任用制度的改革,今后会进一步加大对干部交流的力度;更是省委对巴中革命老区的关心、支持和重视。要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这是讲政治、讲党性的最好体现,也是树立巴中良好形象的需要。蒲波政治坚定,思想素质好,思想理念新,工作思路清晰,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挥能力,勤政敬业,务实开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做事,正派为人,思考问题比较客观,同时熟悉地方经济工作。大家要支持配合蒲波同志的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蒲波在任职承诺时表示,决不辜负巴中人民和同志们的信任与期望,一定把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辱使命,依法行政,崇尚发展,关注民生,服从领导,团结奋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履职尽责,把巴中的事业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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