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平阳
在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为全面贯彻实施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项目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专题会议。其主旨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理顺机制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前面相关部门作了很好发言,茂生同志讲了具休要求,最后区委廖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狠抓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
第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是实施市委重大发展战略的根本要求。市委提出“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重大发展战略,是指导我区发展的科学总纲。贯彻实施市委重大发展战略,离不开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支撑,有了项目就有投资,有了投资就必须加强监管。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实施好项目,发挥好项目效益。
第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巴州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发展内力不足、发展速度不够、发展质量不好是当前最大实际。为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用项目投资牵引发展。要确保项目资金用在发展上、用在刀刃上就必须加强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是我区当前项目资金管理的现实所迫。到区政府主持工作以后,在协调处理化成水库增效工程、川剧团片区改造、枣阴路铺油等重点项目建设遗留问题时,引起了我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思考。为此,从制度建设入手,出台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两个文件。现在回过头来看区交通局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就是项目监管体制不健全造成的,这既给项目建设带来损失,也给我们个别干部带来灾难。由此可见加强项目监管是多么重要。
二要把准基调
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目前是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既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最不好做的工作,更是一项最容易出事的工作。搞好这项工作,核心要把握两条:一是工作制度的建设问题,二是运行机制的建设问题。从总体上讲,当前制度的宏观设计是规范的,除了《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个别条款有一些冲突和差异外,大制度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出在我们工作的运行机制不完善,很多地方都有漏洞,没有建立起一个完整而严明的工作链条,实施过程中就有人去钻这个空子,所以容易出现一些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基本基调是三句话:一是制度有打架的必须完善,二是工作机制不顺的必须理顺,三是没有建立的机制必须建立。
三要查明问题
根据前面茂生同志的讲话和我这几年来在政府工作的感触,我认为政府性投资项目在项目的确定、项目的评审、项目的招投标、项目的实施和项目的监管五大环节中存在八个问题:
一是项目的确定存在无计划项目、应急项目、临时新增项目。实事求是地讲,这个问题是我们无法解决的。因为每年的人代会确定整个项目计划,尤其是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按规定人代会就应该把它 “砍死”,但实际上是砍不死的。比如专项资金的项目,有的又在增加、有的又在减少、有的中途又在调整;应急项目更是谁也预计不到的。这个问题我们是不能完全克服的,这个是事实。
二是评审工作没有完全跟上。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我区是去年年底建立起来的,今年才开始运行的一项新制度,往年只能“打估眼”,评审机制没有完全跟上。比如说交通建设中,今年以前,很多乡镇在上报项目时,本来只有五公里却报成八公里,本来只有八公里却报成十公里,这就是因为没有纳入评审而导致出的问题。
三是招投标中的串标、违标、低价中标现象非常突出。串标就是里通外,再说俗一点就是猫儿帮老鼠;违标我估计全国都存在,一些不法投标商们在研究一种反监督机制;低价中标现象尤其突出,一些投标企业为了中标,故意压低价格,最后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留下很多问题。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没有通过评审制定合理价格。
四是合同签定中存在资料不齐、条款漏洞较多等问题。这当中就包括有意、无意不把资料备齐,遗漏一些条款,包括造价。比如钢材,今年的工程算成昨年五月份的价格,加之审查不严,业主存在这种哄骗的现象,把项目拿到手,然后就要求涨价。
五是招投标法规解释口径不一。其中就是《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某些条款的操作和解释上有问题,所以今年我们出台《政府性投资监管办法和实施细则》后,基本上就理顺了。
六是建设中随意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特别是增加一些隐蔽性工程量,当时又没监理,现在谁都说不清楚,不可估量。比如枣阴路铺油项目就是一个典型的随意工程、“五无”工程,一无规划,二无项目资金来源,三无施工记录,四无竣工决算,五无验收报告,这就带来很多问题。
七是帐目中存在虚帐实做,甚至套取项目资金现象,这是个以前比较普遍的现象。
八是招监委、监察、审计等监管机构重在事后查处,事前事中监管不够,存在各自为政、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四要强化措施
基于以上这些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我认为要落实好以下十一条措施:
一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到项目早定,尽量减少临时性新增项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今年人代会结束后我就安排区发改委专门建立一个项目库,把区委区政府所定的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系统管理,这是项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投资评审,解决价格不合理的问题,防止低价中标。过去之所以经常出现低中标、高结算的现象,就是因为没有评审造成的,没有哪个说了作数。当然项目评审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准确,只能通过深入研究影响要素,基本做到评审结果与实际操作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这是我们今年要做到的,也是今后需努力的。
三是严格招投标过程中信息的规范发布,防止信息不对称。前面几个单位发言都已谈到这个问题,主要是招投标中和政务工作中重要的信息发布,尤其是招监委所属各单位对信息发布的监管一定要长期坚持,要明确规定哪些信息是必须发布,在哪个范围发布,在哪个环节发布,在哪个媒体发布。
四是严格参投单位的资格审查,解决资质不合规问题。
五是实行项目履约保证金和资金拨付预留制。这个制度是很重要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必须坚持这条,实施项目履约保证金和资金拨付预留制,这项制度落实好了,可以解决摔摊子和半拉子工程的问题。
六是注意合同条款规范性、全面性和一致性,防漏洞、防作假、防其他隐患。签定合同不规范,故意留“气眼”,正式签的和补签的不一致,这是个扯皮的事,必须坚决杜绝。
七是统一政策标准,理顺执行办法,规避法规口径不一的问题。严格执行区政府办[2008]47号和119号文件,这两个文件把其他几个文件规范起来了,解决了几个文件打架的问题,是一个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意见。从去年开始研究,到今年五六月份才出台,几个部门多次研讨,政府常务会专题讨论过几次,这是大家的意见、集体的决策,必须坚决执行。
八是加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认定机制建设。
九是在审计工程的同时必须审计帐目,防止虚帐实做,套取资金。这一点我非常赞成审计局的意见,比如只说工程量增加了几百万,但帐面上不是这么反映的,这就要防止做假帐。
十是对应急工程、抢险工程、救灾工程必须实行竞争性谈判,坚决防止由个人指定一家公司实施的办法。
十一是增大对重点项目的事中监控力度,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
总之,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力度,减少盲目性、提高针对性、确保规范性,切实搞好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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