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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误区
作者:王旭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4 18:42:4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是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贫困地区任务最艰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大背景下,贫困地区面临着又一次极好的发展机遇。但由于受各方面条件和因素的影响,从刚刚起步的新农村建设实践看,很容易出现一些思想认识、工作实践方面的误区。只有走出误区,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才能步入健康、协调、稳步发展的轨道。
                         一
        当前,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中暴露出来的认识偏差和实践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误区之一——全国人民奔小康,贫困地区没希望。消极等待、悲观失望,是贫困地区部分干部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普遍心态。表现在思想上,他们认为中东部地区和西部贫困地区差距太大,贫困地区幅员辽阔,山大人稀、条件艰苦,建设新农村,目标难以实现。表现在行动上,常常是漠不关心,不闻不问。极少数人甚至还有抵触情绪。
  误区之二——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门面阔了、住房好了就是小康”,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和做法误导了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有的地方凭政府主观意愿盖新房,集中资金建设“新村”样板。群众负债累累,不堪重负,称这是打肿脸充胖子。有的地方不具备条件,就在公路边拆迁改建,扒旧房建新房,拆平房建楼房。形成剃头挑子一头热,政府与包村干部热、群众不响应,惹的百姓在背后骂娘。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生存、生活、生产条件环境固然重要,但这不是唯一标准,更不能搞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说到底是一项治穷致富的工程,最重要是突出发展经济,要有产业支撑,广大农民有治富门路。要做到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更不能劳命伤财,搞形式主义。
                                二
要走出新农村建设的误区,必须尊重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防止进入“渺茫工程”、“形象工程”、“伤民工程”的怪圈。

  首先,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提高思想认识,走出“渺茫工程”的阴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过这个提法。但受社会经济、政治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受左倾冒进思想的影响,中国人建设新农村的小康梦始终未能实现。而现在提出“新农村建设”,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可以说有非常鲜明的时代特征。目前,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逐步转向农村,一系列好政策也相继出台。现实和未来告诉我们,建设新农村不再是梦,小康社会离我们也越来越近。只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以干克难,我们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
  其次,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搞树碑立传的“形象工程”。目前推进的新农村建设是在中国国民经济有所发展、工业化取得重要突破,但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突出的背景下进行的。它是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具体化。要防止利用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搞无效益或低效益的政绩形象工程,就要在管理体制上建立能体现农民意愿的制度。这首先要对目前的政绩评价体系进行改革,让农民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使自己的意愿成为制约官员行为的重要因素;其次,要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改革,要建立真正的农民所有和农民所治的社会组织,以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第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给农民带来福址,不能搞成劳民伤财的“伤民工程”。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要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加强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要办好这些事,不仅需要党政官员有为民的意愿,更需要有科学的发展观,要真正从农民的长远利益着眼,并考虑到农民的现实利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三
要走出新农村建设的误区,还必须坚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农民主体,政府引导。不尊重农民意愿,新农村建设不会有好的效果,不调动农民积极性,新农村建设不会有生命力。在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同时,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责任。
  二、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科学规划是前提,没有科学规划,一哄而上,会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造成新的农村问题,要尊重客观规律和农民群众的意愿,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综合规划及长远发展规划。
  三、坚持基础先行,务求实效。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要从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入手,集中力量搞好道路、水利、能源、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整治。要着重在现有基础上开展各项建设,量力而行,要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农民受益得实惠。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注重地域特点,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一定要保持鲜明的民族特色,保持独特的地域特征,保持优秀的文化传统。
  五、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齐头并进。既要有总体安排,又要有近期考虑。要找准切入点,要从基础条件较好、干部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地方入手,从比较容易见成效的事情入手,从资金筹措比较容易到位的项目入手,集中力量,尽快达到目标要求,促使新农村建设稳步、协调、健康向前发展。

文章录入:王旭    责任编辑: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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