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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伦志同志在全区林权制度改革暨新农村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更多...
廖伦志同志在全区林权制度改革暨新农村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作者:廖伦志 文章来源:区委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8 15:42:29

(2008年6月13日,根据记录整理)

    一、关于林权制度改革问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之后的又一重大制度性变革。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安排部署上来,提高认识,扎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为此,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很强。各地要认真把握政策实质,着力从宣传上下功夫,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农民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第二,要注重稳定林业政策。这次林权制度改革,实际上是对林业“三定”确定的林业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绝不是推倒重来。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区划界定的集体林中的商品林,国有林不列入这次改革的范围,而林业“三定”时已经分到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必须保持稳定。各地必须按照这一基本原则,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第三,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改革的主体是农民,必须走好群众路线,把政策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交给群众,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的创造,切不可违背农民的意愿。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坚持2/3以上多数同意后决策,充分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参与权、知情权,坚决杜绝违背民意、暗箱操作。
    第四,要认真落实配套政策。这次林权制度改革出台的政策较多、改革的内容丰富,全面落实和兑现相关配套政策,是本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必须增强全局观念,服从发展大局,不折不扣地将有关配套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林权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第五,要稳妥处理有关问题。由于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且林业“三定”以来的林业产权关系变化,产生了一些“后遗症”,因此,改革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山林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协调,积极稳妥处理好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关系问题;森林公安部门要坚决依法打击借改革之名乱砍滥伐的各种案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关于新农村建设问题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过去我们建了一批,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作为贫困地区、农业大区的巴州区,要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突出抓好五个方面。
    第一,要搞好科学规划。规划是龙头,规划是纲,纲举目张。实际上做规划的过程,就是认识村情、理清发展思路的过程。因此,必须坚持规划因地制宜,体现特色、体现民意,先规划后建设,把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坚持以培育增收产业为核心,以解决“四难”为重点,以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户人居条件为抓手,以落实政策、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统筹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当前,要注意把新农村建设与灾后农房重建有机结合,科学制定建设规划。
    第二,要发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动力源泉在人民群众,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农民。只有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和发动,才能真正唤起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农民的主动要求和自觉行动,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效。
    第三,要注重培育产业。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始终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因此,必须把培育产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在产业培育上,要突出规模化、特色化、市场化,要注重产业与市场的对接,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样,新农村建设才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要加强环境整治。现在,许多农村面貌依旧、杂乱无章,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的现象比较普遍。各地要大力实施好城乡环境整治工程,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平常、最易见效的生产生活问题人手,开展以清垃圾、清水沟、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生活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
    第五,要创新发展机制。建设新农村是广大农民群众的事业,也是全社会的事业。一方面,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新农村建设不易,巩固成果更难。我们必须在建立健全巩固和发展机制下功夫,克服过去那种重集中建设、轻长效管理的倾向,保证建成一批、巩固一批,改造一项、保持一项。另一方面,要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要在用好“一事一议”政策的基础上,坚持“捆绑项目,各记其功”的原则,认真研究整合资源,将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中起来,发挥集合效应。同时,要吸纳社会资金,采取市场运作,对带有经营性的项目,通过市场吸引社会投入,解决好资金问题,保证新农村建设良性发展。
    三、关于新村扶贫问题
    扶贫开发始终是贫困地区的中心任务,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今年,全区要全面启动实施22个新村扶贫重点村,任务较重。目前,时间已过半,各地各部门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
    第一,要落实“首扶责任”。在新村扶贫中,我们始终要瞄准穷人,聚焦贫困群体,落实“首扶责任”,把贫困农民作为扶贫的主要对象。一是要选准绝对贫困户。要逗硬落实“群众评选、张榜公示、建卡立档、逐年消号”的办法,切实做到不漏掉一户贫困户、不错定一个扶持对象。二是要帮助贫困户搞好规划。要坚持“因户制宜、分户规划”和“改善人居环境、培育增收项目并重”的原则,实行“一户一表、一项一格、资金配套、一村一册”的办法,分户帮助搞好发展规划。三是要帮助贫困户提高致富能力。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贫困农民进行技术培训,让贫困户掌握一定的发展技能,帮助他们尽快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第二,要管好扶贫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是搞好扶贫开发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机制。要严格执行《巴州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二是要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在扶贫过程中,有个别村出现一些问题,实际上就是由于村务不公开、操作不透明造成的。因此,必须坚持村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三是群众要参与监督。村级民主监事会要积极参与到新村扶贫工作中来,特别要认真监管扶贫资金的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发挥效益。
    第三,要加强社会帮扶。搞好社会帮扶,既是区委、区政府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也是抓好扶贫开发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要继续坚持副县级实职领导干部挂包重点贫困村、区级部门帮扶重点贫困村制度,认真履行社会帮扶责任,对未履行帮扶责任的部门要通报批评。各级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区里的统一安排,搞好结队帮扶工作。同时,大力开展“希望工程”、“巾帼扶贫”、“幸福工程”、“残疾人扶贫工程”等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新局面。
    四、关于灾后重建问题
    在“5.12”地震灾害中,巴州区属于轻灾区,但损失也不少。大量的农房、学校、医院成为危房,一些基础设施受到毁损。当前,我们必须立足抗灾自救,切实抓好恢复重建。
    一是要认真搞好灾后重建的规划。学校、医院、农房等需要重建的,首先是搞好规划。特别是对农房的重建,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群众意愿。适宜建成新型居民社区的,就规划集中建设;不适宜集中规划建设的就分散建设,不搞一刀切。
    二是要突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要把学校的重建恢复,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首要任务,这是确保今年秋季顺利开学和缓解城乡“入学难”的关键所在。区委对学校的恢复重建,已明确了各地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要严防震后次生灾害的发生。一是抓好防洪工作。目前已进入主汛期,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备足物资、建好队伍,有效防范洪涝灾害。二是抓好山地灾害防范。巴州区属浅表性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要加强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及时疏散群众转移避让。三是抓好疫病防控。主要是加强消杀,搞好环境整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四是要落实好灾后重建的有关政策。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灾后重建的有关政策执行落实到位,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对违纪违规者要严肃查处。
    五是要切实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当前,要把主要精力从抗震救灾转移到灾后重建和全力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在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专门听取了市下达主要发展预期目标1至5月执行情况汇报,有一些目标完成的进度偏慢,个别指标进度为零。大家要高度重视,近期要认真盘点分析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漏补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安全工作无小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抓好水上、道路、消防、建筑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消除隐患,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对于稳定问题,要继续加强群众和信访工作,特别是要注意灾后群众的一些新诉求,积极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矛盾。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社会治安的稳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文章录入:廖晓春    责任编辑:廖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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