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巴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把解决县属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落实六、七十年代下乡知青养老保险政策、促进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启动农村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社保基金征收和管理作为工作抓手,认真开展惠民行动,切实为困难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据了解,巴州区原县属集体企业由于企业破产或倒闭,2000多名职工一直没有办理养老保险,这也成为区委、区政府领导的一块心病。年初,该局抽派专人专题调研,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完成了2400余名原县属集体企业职工的身份认证,为他们办理了养老保险,收取养老保险费3000万元,已有1300多人到龄职工开始领取退休金。该局对六、七十年代下乡知青养老保险一一落实到位,已经将260多名符合条件的返城知青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到龄领取养老保险金。在就业促进行动方面,该局坚持城乡劳动力统筹,推进就业再就业服务进社区、开展职业介绍、强化技能培训,通过健全工作平台、落实优惠政策、组织劳务输出、完善帮扶援助机制等,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新增就业621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1%,为2485名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发放《再就业优惠证》956本,减免税费45万元,兑现培训、职介、公益性岗位补贴43万元,新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群众297人。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也全面启动,从今年1月起,凡在巴州区城镇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多种灵活形式就业再就业人员,都可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在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5%缴清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并需连续缴费20年以上,对距法定退休年龄的,一次性清算下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新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就可享受医疗费报销待遇,已有586名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医疗保险,收取医疗保险费273万元,接收改制企业职工和原在区社保局参加大病统筹的企业退休职工1681人。
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也得到全面兑现落实。该局从今年1月起,对男年满60周岁、女满60周岁的参保农民开始发放养老金,给参保农民开设个人储蓄帐户,全区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农民有230人,年发放养老金1.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养老金及时全面发放。从今年起,全区1997年1月1日后退休或退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享受现发的基本养老金外,还可领到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全区有3000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工作人员已经享受到这一待遇,年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1.5万元。
该局加强社保基金征收和管理,积极协调区财政部门、区会计核算中心和区教育经费管理办公室进行代收代缴,使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到第三季度末共征收各类保险费达13575万元,其中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4600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745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3%;征收医疗保险费11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5%;征收失业保险费300.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0%;征收工伤、生育保险费1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9%。同时,努力扩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续保扩面2416人,失业保险扩面1200人,医疗保险扩面240人,五大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均稳中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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